第一百二十二章 自家鱼塘-《明末之海上雄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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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岳此时像挨批的小学生似的,站在那,一句也不敢还口。
见差不多了,王明虎又道:“行了,你要知道,大当家不是一般人,以前咱苍狼帮连个修船场地都没有,现在人家一上来就要修船,听说你们那铁匠作坊已经开建了,以后少不了人让你管。”
王岳听王明虎这么说,似乎也有些明白了,他本以为只是管几个铁匠和木匠,却没想到这姓唐的竟然还要造船、造炮,也是将信将疑,保证了几句后,便告别离去。
......
到了邳山后,并且制定了鱼鹰劫船的一些制度,按制度规定,鱼鹰劫船后,并不将货主全部货物没收,而是只取其中的一半,并且规定,只取货,不取船。
对于这一制度,鱼鹰所有队员都表示不解,就连马林都觉得很难理解,但唐学志知道,这就好比在自家鱼塘放鱼,总不能将种鱼全部捞光了,这些在海上冒险跑船的货主,其实都是一些小货栈,甚至是几个货栈搭伙运输。
一旦连船都给他们劫了,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破产,更有可能家破人亡,这样从当下来看,鱼鹰似乎得到了便宜,但是从长远来看,无异于杀鸡取卵。
对于唐学志而言,更喜欢那种“细水长流”的生财方式,对于那些货主而言,每次遇到海盗时,甚至还希望遇到的是鱼鹰,而不是别的海盗。
经过他苦口婆心之后,王明虎等人终于明白其中道理,这在他们以前可是从来没想过的,回过神来之后,这帮人倒是对唐学志更加佩服了。
原来海盗还能这么干。
唐学志又完善了鱼鹰队员的饷银制度,自然不会像原来苍狼帮那种松散的管理方式了,而是饷银加奖金的方式,对于鱼鹰的一些首脑成员,饷银都提的比较高。
像王明虎这种大队长大之物,饷银已经提高到了每月十两,如果出猎有额外收入,则会从货物中拿出等价百分之十作为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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